X光下的三寸金莲:透视缠足的千年历史
2024-05-26
更新时间:2024-05-26 10:37:01 作者:知道百科
自古以来,缠足作为中国传统的审美标准,通过细小的束缚和变形,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审美理念。X光技术的应用揭示了缠足的神秘面纱,让人们能够从骨骼结构中看到这种久远的文化传统。三寸金莲作为缠足的极致,承载着千年历史的文化遗产和矛盾,引发人们对于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美学之间的思考和探讨。
上个世纪的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是美国著名的汉学家,一直从事中国历史与文化研究,他搜集了大量的中国题材照片,制成幻灯片,在哈佛大学近代东亚文化课上使用,其中第53张是一位中国缠足妇人的X光照片,清晰透视出一个畸形的足部画面,见证了裹脚陋习对多少代中国女性的摧残。
本文将从历史中,翻箱倒柜,回顾缠足的发展历程,一探那些消失的前尘往事。
一、缠足的发端在中国历史上,缠足作为一种风俗,自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才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同与接受,但究竟从何时而起,至今仍无定论。
1、 源于汉朝的说法
在《史记》中,曾留下这样的记录:
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货殖列传》为司马迁自作之文,他举了一个关于交易的例子,风尘女子们精心打扮,擅弹琴,提着长裙,走路穿着尖头鞋,举止轻佻,为取悦男人,出可以千里之外,不管对方是年老年少,只是奔着金钱而去。文中的蹑利屣,利是尖锐之意,屣是鞋。
后世有些学者发现利屣与缠足穿的尖鞋相似,从而认为汉朝时便有女子开始缠足。当然,仅凭这三个字的记载,以形状判断,并无实物证明,还是有存疑之处。
从司马迁描述的这个特殊群体来看,娼业为了奇货可居,让烟花女子的身段变得婀娜多姿,在其幼时开始缠足训练,有此可能,起源汉时,也解释的通。
2、 源于南北朝的说法
再之后,到了南北朝时期,东昏侯萧宝卷是南朝齐第六位皇帝,其人自幼口吃,不学无术,不行正道,因兄长残疾,得以成为太子,16岁继位后,行事愈加荒诞残暴,他不仅在宫中开设市场,还亲自当屠夫,到后来,经常夜里出宫,去民间抢劫,被发现则杀人灭口,如此恶行,在位仅3年,便被南朝梁武帝萧衍起兵剿灭。
而东昏侯的一个奢靡之举,却成了我们熟知的“三寸金莲”之源起。
东昏侯下永元二年(公元500年),凿金为莲华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
史书记载,东昏侯命人将黄金凿成莲花状,一朵朵的贴在地上,再让他宠爱的潘妃走在上面,称为步步生莲花。
但史书记录的是潘妃在黄金制成的莲花上行走,并未说其缠足,“金莲”因此成了女子之足的美称,也仅仅是代指“足”,所以“金莲”再加上“三寸”的前缀,意指小脚,很正常不过,缠足是否起源于潘妃,此说难以确证。
3、 源于唐朝的说法
到了唐朝,查阅相关史志,仍无缠足之记载,不过有几位诗人的诗句,却留下了一些踪迹,令人产生了关联,他们分别是:
公元846年前在世的白居易,在《上阳白发人》一诗中写道:
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眉细长。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
公元852年前在世的杜牧,在《咏袜》一诗中写道:
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五陵年少欺他醉,笑把花前出画裙。
公元947年前后在世的毛熙震,在《浣溪沙》一词中写道:
碧玉冠轻袅燕钗,捧心无语步香阶,缓移弓底绣罗鞋。暗想欢娱何计好,岂堪期约有时乖,日高深院正忘怀。
三人的诗词之句中,从宫女的“小头鞋履”,可见足之小,再到“纤纤玉笋裹轻云”,纤纤玉足如笋,缠裹的白布如轻云一般,再至“弓底绣罗鞋”,几乎可以判断晚唐时已有缠足女子。
另据中国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在其《东山杂记》一书中的观点,他发现唐朝画家周昉(公元741年前后在世)所画的《调琴啜茗图》中的左右两侧宫女所穿恰是尖鞋,从而判断唐朝宫廷中人也有缠足之现象。
缠足始于何时,前人考者甚多,尚无定说。余见唐周昉所画《听琴图》,一听者,一弹者,皆贵人,不缠足。惟宫女侍立者二人,则蹑利履甚纤削。可知唐宫掖中已为之,但妃嫔等尚不尔耳。
而在清乾隆年间由马揭、盛绳祖合著的西藏地理志书中,有句:
西藏灯具状如弓鞋,俗传为唐公主履
如果所记无误,可旁证唐时女鞋出现缠足的弓鞋,但文成公主有无缠过足,依然不能确证,从白居易的老宫女穿“小头鞋”分析,也许是文成公主从大唐带来的宫女所穿,从而在西藏留下唐公主鞋的传说。
综合上面的资料,笔者初步判断唐朝已有缠足现象,但主要存在于宫女中,民间则是在娼籍女子偶有存在,至于民间是否大规模缠足,目前未见更多有力证据支持。
4、 源于五代的说法
关于缠足的起源,历代引用最多的说法,是南唐后主李煜与窅娘的故事:
惟道山新闻云:“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作金莲,高六尺,饰以宝物细带缨络,莲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为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唐镐诗曰:“莲中花更好,云裹月长新。”因窅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此知札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
陶宗仪是元末明初的一位文史家,在兵荒马乱之际,至松江府华亭县耕读隐居,开馆教学,他边耕边读,每有所思则记到树叶上,放置于瓮中,十余年间,积聚十几瓮,后来整理成《南村辍耕录》一书,“积叶成篇”便来自于此。
他记载的这段缠足轶事,说的是南唐后主李煜有一位嫔妃窅娘,身材纤细,柔美善舞,李煜严格来说不适合当皇帝,他只是个风花雪月的文人。
前文述及齐昏侯以朵朵金莲让潘妃走在其上,李煜受其启发,命人打造一座六尺高的黄金莲花台,用宝石串成链作为挂饰,金莲内还彩绘成吉祥莲花的样式。
李煜让窅娘以帛绕脚,以显纤小,再弯曲向上,似一弯新月,此般之后,窅娘立金莲台上,如在云中舞。
文中引用的《道山新闻》还记述了当时诗人唐镐为此赋诗一首,其中有:“莲中花更好,云裹月长新。”一句,此后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陶宗仪据此认为札脚(缠足)自五代以来方为之。
不过历史禁不得细细考究,按照李煜的审美情趣,制金莲台让窅娘舞之,未尝不可,不过唐镐作为南唐大臣,李煜登基那年(公元961年)就离世,除非此事是李煜当太子后,在东宫期间所为,方能衔接的上。
因而窅娘以帛绕脚是不是缠足的起源,亦见仁见智。
二、缠足的兴盛1、两宋兴起
前一节关于缠足起源说法众多,不仅如今是雾里看花,历朝历代的文人学者,更是争论不休,不过缠足从宋朝兴盛,已成公论,少有异议,因为《宋史》中明确记载了缠足一事:
理宗朝,宫妃系前后掩裙而长窣地,名“赶上裙”;梳高髻于顶,曰“不走落”;束足纤直,名“快上马”。
宋理宗赵昀是南宋在位时间最长的一位皇帝,从公元1224年到1264年,在位40年,这段文字记载了当时宫中妃子衣装与装扮的形式,其中“束足纤直”就是指缠足,可见宋理宗时的宫廷,缠足已成标配。
而发生在南宋初期的一件“真假公主”奇案,也证实了这一点,此事《宋史》有记载,但罗大经所著的本笔记《鹤林玉露》则提到了缠足的情节。
靖康二年(1127年),金国攻下北宋首都东京,掳走宋徽宗、宋钦宗二帝,北宋灭亡,徽宗之女柔福也随之被掳,4年后,有一女子自称为柔福公主,其时宋高宗在位,他让內侍冯益等查视,发现相貌相似,且宫中旧事,此女都能说个大概。
唯一的疑点就是其女为大脚,原文这样记载:“但以足长大疑之”。该女子说金人驱赶她们和牛羊一样,光脚走万里,脚是撑大的。宋高宗遂信,下诏入宫授为福国长公主,并嫁给永州防御使高世荣。
12年之后,显仁太后被金人放归,说柔福公主早已死去,经过调查,此女确是冒充,其名为李静善,原是开封的一个尼姑,因一宫女发现其相貌与柔福相似,便生了假冒之心,随后,胆大包天的她被处决。
从这件奇案中,我们可看出,在北宋末期,宫中的公主已开始缠足,民间依然未普及,否则李静善就不会以大足被质疑。
我们再回溯到北宋时期,苏轼、黄庭坚、秦观、赵令畤等不约而同的写有缠足有关的词句:
《菩萨蛮》 苏轼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苏东坡这首《菩萨蛮》将一个女子缠足后的情景描写的极为生动,当她穿上了宫中样式的小鞋,并立的时候,脚背酸胀,这可谈不上纤美之妙,除非放到掌中去欣赏。
《浣溪沙》 秦观
脚上鞋儿四寸罗,唇边朱粉一樱多,见人无语但回波。料得有心怜宋玉,只应无奈楚襄何,今生有分共伊麽。
秦淮海是苏东坡的学生,他在此词中第一句直接指出了这位青楼女子的脚上之鞋,仅有四寸,如此之小,正是缠足而致。
《满庭芳》 黄庭坚
初绾云鬟,才胜罗绮,便嫌柳陌花街。占春才子,容易托行媒。其奈风情债负,烟花部、不免差排。刘郎恨,桃花片片,随水染尘埃。
风流,贤太守,能笼翠羽,宜醉金钗。且留取垂杨,掩映厅阶。直待朱轓去后,从伊便、窄袜弓鞋。知恩否,朝云暮雨,还向梦中来。
黄山谷也是苏东坡的学生,词后半阙的“从伊便、窄袜弓鞋”,恰为缠足的写照。
《浣溪沙》 赵令畤
稳小弓鞋三寸罗。歌唇清韵一樱多。灯前秀艳总横波。指下鸣泉清杳渺,掌中回旋小婆娑。明朝归路奈情何。
赵令畤是宋太祖的后代,作为王室宗亲,他非常仰慕苏东坡,并与其成了好友,同样也受到苏子的教诲,文才不弱。这首词有借鉴秦观前词之意,不过更为直白,将狎妓时抚摩小脚的情状都展露无遗。
足见北宋时文人与歌妓之间的友好交流,也让我们得知青楼女子缠足的广泛程度。
两宋期间,从宫廷到青楼场所,缠足的现象多见,但在民间,劳作的百姓仍然是天然大足,上图是北宋期间的一幅农家生活场景,一位农家女抱着孩子在纺纱,她的脚明显未缠足,这也证明了缠足是一种亵玩文化,主要存在于皇室和富家群体中。
2、明朝成为巅峰
缠足在宋元时期,从宫中逐渐向民间蔓延,到了明代而兴盛,明万历年间的文人蒋一葵在所著的历史纪传《尧山堂外纪》中,记载了元末明初之时的一则趣闻。
杨廉夫耽好声色,每筵间,见歌儿舞女有缠足纤小者,则脱其鞋载盏行酒,谓之,“金莲杯。”一日,与倪元镇会饮,廉夫脱妓人鞋传饮。元镇怒,翻案而起。廉夫亦色变,饮席遂散。后二公竟不复面。
文中的杨廉夫,便是号称元末诗坛领袖的杨维桢,他以“铁崖体”而得人称颂,倪元镇则是元末著名的画家倪瓒,两人都为躲避战乱,在松江府相遇。
杨维桢喜好声色,他有个比较变态的喜好,每每在聚会时,让缠足后的脚最小歌女脱去其鞋,将酒盏放置鞋中,称之为“金莲杯”,平心而论,此举确实令人恶心,没想到一次与倪瓒聚会饮酒,闹出了麻烦。
倪瓒大约是历史上有记载的最为洁癖之人,说他每洗头,要多次换水,穿衣服后,要弹灰数十次,更让人好笑的是,他有次招妓,让人家洗干净不说,还从头闻到脚,只要觉得有一丝异味,就让此女再洗浴,来来回回一晚上洗了三回,直到天亮,什么事没做就放人回去了。
诸位想象一下,当杨廉夫将酒盏放到三寸金莲鞋中,那酸爽,倪瓒怎么能忍受,他当即大怒掀翻了酒桌,此后两人再未来往。
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元末明初之际,青楼中人几乎都以缠足来取悦客人。
而明朝建立后,明史中还特别规定了宫人的服饰标准:
《明史》志第四十二舆服二
宫人冠服,制与宋同。紫色,团领,窄袖,遍刺折枝小葵花,以金圈之,珠络缝金带红裙。弓样鞋,上刺小金花。乌纱帽,饰以花,帽额缀团珠。结珠鬓梳。垂珠耳饰。
其中“弓样鞋,上刺小金花”正是指缠足所穿之鞋。
随之,民间缠足也普及开来,到了明末,有关张献忠残杀缠足妇女的记载,见诸于后世文人的笔记,其一为:明清之际钱士馨所撰的《甲申传信录》:
张献忠攻麻城越月,麻城士卒坚守不下。天雨十日不霁。献贼性狂躁,杀戮横行,急求晴霁。于高阜之处祷天。曰:“若明日晴霁,愿供朝天烛一盘祀之”,众贼未解。明日天,果风卷云收。顿有霁色。献掠近城妇女有缠足者,尽执之,遂割去缠足千余人,以盘乘之。献意未足,欲寻一缠足中极小者,加于众足之上始快,求之弗得。身挈一妾,极美丽,缠足极小,献素宠爱之。妾言曰:“众足未能如我之足。如能寻得似我之足,始可加于众足之上”。献顾妾足,果小,竟忍割爱,遂命左右即将妾足割之加于众足之上。
其二为清朝彭遵泗所撰的《蜀碧》:
贼偶沾疟疾,对天曰:疾愈,富贡朝天蜡烛二盘,众不解也。比疾起,令斫妇女小足,堆积两峰,将焚之,必欲以最窄者置于上,遍斩无当意者,忽见己之妾足最窄,遂斫之,溉以油燃之,其臭达天,献为乐。
从这两篇不同年代所记载的张献忠暴行,都是斩去众多妇人的小足,堆积起来,以祭天之名为乐,在中国历史上,如此残忍,极为罕见,虽未见正史记载,但张献忠历来残忍,此事应非空穴来风,人们口耳相传之下,同一恶行变成两地发生,也是正常,如果属实,我们可以得知明末时期,缠足已经深入到民间百姓。
三、缠足的消亡到了清朝取代明朝,从北方而来的满清统治者,他们习惯了马背上的生活,对汉族女子缠足及不理解,认为缠足后行走与劳动都不方便,因而从一开始就采取了禁绝的态度,通过查阅清朝的相关史料与文人著述,其总体都是禁止的态度:
从这张老照片中,满族女子一直保持着天足。
1、 清末文学家徐珂著有《清稗类钞》一书,记载了两件清朝禁止缠足的事情。
其一、顺治初年,孝庄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此旨旧悬神武门内。
其二、康熙之初,禁民间女子,不许缠足,然奉行者固多而习俗相陈,亦一时不能遽变者。迨八年己酉,复除其禁。
2、《清实录》嘉庆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
谕内阁、前于嘉庆九年挑选八旗秀女。见其衣袖宽大。并有缠足者。殊为忘本。甚属非是。当经降旨严禁。
3、《清实录》道光朝实录卷之三百十六
我朝服饰。本有定制。不惟爱惜物力。亦取便于作事。若如近来旗人妇女。往往衣袖宽大。甚至一事不可为。而其费亦数倍于前。总由竞尚奢靡所致。至仿效汉人缠足。尤属违制。此等恶习。大约内务府汉军及屯居汉军旗人俱所不免。于国俗人心。关系甚钜。
4、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皇太后懿旨
妇女缠足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等因,钦此!
从以上的史料可以看到,清政府对缠足的危害有着清醒的认识,不过习俗的惯性太大,即便如康熙帝下决心禁止缠足,但是最后仍然不了了之,慈禧也认为缠足有违造物主的本意, 下旨革除陋习,算是做了一件善事。
而清末文士陈恒庆著有《谏书稀庵笔记》,记有他任职工部都水司主事期间的一件趣事,有位旗人同事听说缠足女子的脚有莲花之香,经不住好奇知道了真相:
工部旗员问予曰:“君汉人也,闻汉妇女之美者,其足皆有莲花香气,然否?”
予曰:“《聊斋》有词云:‘但愿化为蝴蝶去裙边,一嗅余香死亦甜。’自昔已然,诸君何所见之不广?”旗员深信不疑。
一日,同赴曲院听荡韵。有二妓,一曰翠菱,一曰红玉,姿容皆美,莲足纤纤,宛转氍毹,既歌且舞。旗员皆手秉一烛,蹲地观其足,冀闻其香泽。予则远立而观,不敢逼近。少顷,旗员哄然起曰:“臭不可近。”
到了民国十七年八月,民国政府向全国颁布《禁止妇女缠足条例》,
对妇女之规定:未满十五岁之幼女,已缠者立即解放,未缠者不许再缠,违者罚以一元以上、五元以下之金额。三十岁以上之妇女,劝令解放,不在强制。
乃后,在社会各界的号召与宣传下,缠足慢慢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四、缠足对女子的摧残不同于发型与衣装的样式,在不伤害身体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变化,而缠足则必然要从幼时开始,方能将大足束为小脚,因而旧时女子,最早都是四、五岁便开始缠足,因为孩童的足骨还在发育生长阶段,如同小树苗般,用裹脚布容易将脚趾扭弯,孩子的母亲同时做好了尖头鞋,与孩子缠后的脚适配。
近代教育家郑观应写有《盛世危言》一书,特别说到了缠足对女子的残忍之处:
夫父母之爱子也,无所不至,而钟爱女子尤甚于男儿,独此事酷虐残忍,殆无人理。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陵逼百端,必使骨断筋摧,其心乃快。以为如此而后,他日适人,可矜可贵。
康有为在《请禁妇女裹足折》中写有:
童女苦之,旦旦啼哭,或加药水,日夕熏然,窄袜小鞋,夜宿不解。
写到这里,不禁为我们的祖辈受过的如此折磨而心疼不已,记得我的奶奶,她说过小时候曾缠过足,许是受禁令影响,而未缠多久,但我亲眼所见,她的小脚趾已有明显的变形,可以想象这缠足的可恨之处。
设想一下,一个正常的双脚,经年累月,将脚趾下掰至脚心,再用长布紧密缠绕,绷得极紧,再通过日常行走,进行压迫,久而久之,直至骨断变成小脚,这个过程该多么痛苦万分啊!
待缠足的女子成年后,由于脚部畸形,血脉移位,便会导致女子气血运行不畅,对身体也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五、缠足形成的主要原因那我们不禁要问,作为一种灭绝人性的习俗,为何能存在数千年之久?
想必大家通过上述罗列出来的缠足历史,会有一个大概的判断,笔者浅见,最主要原因就是中国几千来的男尊女卑思想作怪。
从一开始,就是青楼女子为了取悦买春的男人,以婀娜之姿来吸引对方,想出了束脚之策,让所谓的三寸金莲成了那些文人骚客的追捧对象,再慢慢传至宫廷,成为皇家与贵族及富商们对女性作为玩物的最佳时尚。
而儒家教育下的女子三从四德,“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意味着一生都要依附于男性,根本没有独立性,一切举止行为,必须迎合男人所制定的标准。
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缠足期间的女子,行走不便,从小深藏闺中,更易保持妇德。
这样,当男人发现女子缠足,不仅能满足其抚弄之欲,还能让女子谨遵妇道,缠足便成为女子能否嫁出去的必要条件,到后来,即使女子貌美如仙,若未缠足,也很难有人来聘,从而皆以大足为耻,父母们为了女儿的一生幸福,不敢懈怠,只能逼着女孩从小就缠足,经过一代代的发展,终成中国历史上罄竹难书的陋习,残害了无数的祖辈女性。
六、最早的小脚原貌照片这张旧影,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是目前发现的最早一张小脚照片,作者是英国摄影家约翰-汤姆逊,他在1871年游历厦门期间,通过当时的一位开明绅士,花费重金找到一位缠足的妇女,拍下了这张珍贵的瞬间。
据他自己的回忆,片中的妇人脱鞋去掉裹脚布,只愿意露至脚踝,不愿再往上褪去,他还说到,当时看到的小脚和难闻的气味,根本无法和美丽的莲花联系起来。
他也发现缠裹之后的脚,严重畸形,脚与地面的接触点,只是移位的脚后跟和大脚趾,外侧两根脚趾的上端,已经翻折成脚掌的一部分。
结语正如裹脚布一样,本文所描述的缠足历史,是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一层层的包裹着,如今细细解开,彷佛浸透着血丝与腥臭,随之而来的,则是响彻着千年来的先辈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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