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如何处理外交事务?为何设立不征之国?

更新时间:2024-04-16 12:31:03 作者:知道百科

朱元璋是明朝开国皇帝,他在处理外交事务上采取了一系列严厉措施,以确保国家安全和稳定。他制定了“不征之国”政策,即不对某些地区进行征服和征税,以维持与邻国的和平关系。这一政策帮助明朝避免了不必要的战争和财政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家的繁荣和发展。


许多人一提起明初的外交活动,就想到“海禁”,把它等同于闭关锁国,进而否定朱元璋的外交政策。其实,明初的海禁,是适应明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把海外贸易控制在官方手里,禁止私人从事海外贸易,不等于闭关锁国。而朱元璋外交政策是以“不征”为特征的和平外交政策,其总目标是“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明太祖实录》卷三七),期盼与周边各国和平相处。这种外交政策,还是应该肯定的。

元朝初年,一度实行穷兵黩武的对外扩张政策。成吉思汗曾大举西征,并东征高丽(今朝鲜)。忽必烈建立元朝后,也多次发兵攻打日本,安南(今越南北部)、缅甸、占城(今越南南部)、爪哇(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等国。元朝发动的这些战争,不仅遭到被侵略国家的顽强抵抗,而且极大地消耗自己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重人民的负担,激起人民的强烈不满,福建等地便因此爆发过起义。朱元璋总结并吸收历史上的这些教训,强调外国如不自量力,兴兵侵犯我国,一定要给予迎头痛击,但如果外国不来侵犯,则不可无故兴兵去侵犯他国。当时,明王朝刚刚建立,国内的统治还不稳固,统一的大业尚未完成,百业凋零的经济有待复兴,需要有一个和平安定的国际环境。因此,朱元璋决定对外采取以“不征”为特征的和平政策。洪武四年(1371年),他郑重告谕各部大臣:“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指蒙古),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卿等当记朕言,知朕此意。”(《明太祖实录》卷六八)洪武六年,他编纂《祖训录》,特地将这个政策录载其中,要求后代子孙世代遵行。



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在洪武元年(1368年)十二月,分别遣使出访高丽、安南,并致书于周边各国,通报他已即位改元,取代元朝的统治,希望与各国重新建立外交关系,开展贡赐贸易。国书说明他的外交政策为:“朕……已承正统,方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明太祖实录》卷三七)后来,又陆续遣使出访日本、占城、爪哇、琐里(在今印度科罗曼德尔海岸)、暹罗(今泰国)、真腊(今柬埔寨)、三佛齐(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巨港一带)、渤泥(今文莱)、琉球(今日本冲绳岛)、缅国(今缅甸)和西洋诸国,重申明朝的外交政策和建交愿望,并赐赠诸国王金绮缎纱罗。洪武三年,在给爪哇国王的国书中,他进一步申明:“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各安其所。”(《明史》卷三二四,《爪哇传》)洪武五年,接见来访的高丽民部尚书张子温,他再次表示愿与各国和平相处的态度,说:“昔日好谎的君主如隋炀帝者,欲广土地,枉兴兵革,教后世笑坏他,我心里最嫌。”(郑麟趾:《高丽史》卷四三,《恭愍王世家》)朱元璋还设法同中亚地区的帖木儿汗国、远在地中海东部的拂菻(东罗马帝国)建立联系。洪武二十一年,明军在捕鱼儿海(今贝尔湖)战役中俘获一批撒马儿罕(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商人,朱元璋立即派鞑靼王子剌剌等护送他们回帖木儿汗国,后又“累遣使诏谕”。元朝末年,有个拂菻国人捏古伦前来中国经商,元亡之后滞留未返。朱元璋得到消息,在洪武四年召见捏古伦,请他携带一封书信回国,交给拂菻国王,希望双方能互通往来。后来,又正式遣使出访拂菻,再次表达同拂菻建交往来的愿望。洪武年间,明朝使臣的足迹,遍及周边邻国,“足履其境者三十六,声闻于耳者三十一。风殊俗异,大国十有八,小国百四十九”(张燮:《东西洋考》卷一一,《艺文考》)。

朱元璋的外交活动,得到周围邻国的热烈响应。洪武二年六月,安南国王首先遣使前来朝贡,因请封爵;八月,高丽国王派遣礼部尚书等奉表入明,祝贺朱元璋即帝位,贡方物,请封爵;九月,占城国王派遣大臣入明朝贡。日本、暹罗、真腊、琉球、吕宋(今菲律宾吕宋岛)、爪哇、琐里、三佛齐、苏门答腊、览邦(今苏门答腊岛南部南榜一带)、淡巴(一说在今马来半岛的丹帕湖一带,一说在苏门答腊岛的甘巴河流域)、百花(今爪哇岛西部)、湓亨(今马来西亚彭亨州)、缅国、柯枝(今印度西南海岸柯钦)、大葛兰(一说在今印度南部西海岸的奎隆,一说为今奎隆南的阿廷加尔)纷纷遣使来访,同明朝建立外交关系。相距遥远的拂菻也遣使入贡。帖木儿汗国当时正图谋攻灭西方的伊儿汗国和北边的钦察汗国,也对明朝采取“称臣纳贡”的做法,在洪武二十年首次遣使入明,贡马十五匹、骆驼两只,“自是频岁贡马驼”。



在十五、十六世纪以前,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已知的世界是世界的某个地区,因而往往把自己国家或所在地区当作是世界的中心。钱钟书曾指出:“古希腊、罗马、阿拉伯人著书各以本土为世界中心。”(《管维篇》第四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556页)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华夏民族形成的过程中,便产生一种华夏民族优于夷狄的思想和夷夏之分的文化心态。自秦汉实现大一统之后,历代王朝的对外关系便是奠基于“夷夏之辨”基础上的以中国为中心的宗藩关系即朝贡关系。中国的君主作为“天下共主”,居内以制夷狄。与中国建交的周边各国,仍然保留自己的君主和完整的国家机构,但作为藩属国,必须接受宗主国的册封,向宗主国“称臣”“纳贡”。中国的君主,不干预藩属国的内政,而是按照儒家礼治思想,以德柔远,并根据“薄来厚往”的原则,对贡纳给予丰厚的回赐,以图建立一种和谐稳定的国际秩序。

朱元璋的外交活动,延续着这种传统的宗藩模式。他仿照历代王朝封建君主的作法,以“天下共主”的姿态履行其职责。一是颁诏封主。先后于洪武二年册封安南、高丽、占城国王,十六年颁诏册封琉球中山王,十八年又册封琉球山南王和山北王。二是用儒家的礼治思想规范藩属国国王的行为。藩属国的内政完全自主,朱元璋一概不加干预,但要求藩属国行事必须遵守儒家的德治思想,推行仁义礼乐,与民兴利除害,使民各得其所。洪武二年十月,朱元璋接见来访的高丽总部尚书成准得,询问其国内情况,成准得说:“俗无城郭,虽有甲兵而侍卫不严,有居室而无听政之所,王专好释氏,去海滨五十里或三十里,民始有宁居者。”朱元璋便写了一道玺书,让他带给高丽国王。玺书除劝告高丽国王筑城郭、建厅事、修武备之外,特别强调:“历代之君,不问夷夏,惟备仁义礼乐,以化民成俗。今王弃而不务,日以持斋守戒为事,欲以求福,失其要矣。……先王之道,与民兴利除害,使其生齿繁广,父母妻子饱食暖衣,各得其所,则国祚永长。修德求福,莫大于此,王何不为此而为彼哉?”(《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同样,基于儒家的德治思想,朱元璋对藩属国的纳贡,也要求按照古制三年或比年一贡,贡品也不必过多,能够表达诚敬之心即可,以免劳民伤财。鉴于高丽贡物往来过于频繁,洪武五年即令中书省告谕高丽:“令遵三年一聘之礼,或比年一来,所贡方物止以所产之布十匹足矣”,并令中书省以此意“谕之占城、安南、西洋锁里、瓜哇、渤泥、三佛齐、暹罗斛、真腊等国”(《明太祖实录》卷七六)。洪武七年三月,更诏中书省及礼部,重申“古者中国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番邦远国则每世一朝。其所贡方物不过表诚敬而已。……今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繁。其移文使诸国知之。”(《明太祖实录》卷八八)三是调解国际纠纷。朱元璋认为:“朕为天下主,治乱持危,理所当行。”(王祎:《王忠文集》卷二,《谕安南占城二国诏》)。因此,周边国家发生纠纷,他便遣使进行调解。洪武初年安南与占城发生战争,洪武十六年琉球中山王、山南王与山北王为争雄关而互攻,他都遣使前往调解。



但是,在同周边国家建交不久,朱元璋就发现,他这个“天下共主”的诏敕实际并不能产生多大效用。不论是已册封还是未曾册封的藩属国,对明朝这个宗主国并不那么诚敬。关于三年或比年一贡的规定,尽管他三令五申,有些国家为图丰厚的回赐,照样年年入贡,甚至一年数贡。更有甚者,有的已经册封过、同明朝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还接连发生令朱元璋深感激愤的事件。这迫使他不能不采取务实的态度,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最早臣服明朝的,是与中国接壤的安南。洪武二年六月,朱元璋即册封陈日煃为安南国王。翌年,陈日煃故去,其侄陈日嗣立,朱元璋又封他为安南国王。但仅过一年有余,陈叔明杀陈日自立,并于洪武五年二月遣使进贡,试探明朝的态度。礼部主事发现发文的国王名字不对,“前王仍陈日 ,今表曰陈叔明”。礼部诘问安南使臣,使臣招供:“盖叔明逼死日而夺其位”。朱元璋大怒,“却其贡不受”(《明太祖实录》卷七二)。随即颁诏以春秋大义谴责陈叔明的“篡夺”行为,要求他“更弦易辙”,“择日贤亲贤命而立之”,“不然,十万大军水陆俱进,正名致讨以昭示四夷,而其毋悔”(《宋濂全集》卷二,《谕安南国王诏》)。翌年,陈叔明遣使入明谢罪、请册,并说明陈日系病卒。朱元璋明知有诈,但基于自己宣布的“彼不为中国患者,朕绝不伐之”的外交政策,他还是表示让陈叔明“且以前王印视事”的态度,说“俟能保安疆境,抚辑人民,然后定议”(《明太祖实录》卷七八)。

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国王遣使入明朝贡,中书省未及时奏报,从而引发胡惟庸党案及废除丞相、罢撤中书省的一连串重大事件。为了集中力量解决内部问题,稳定国内局势,朱元璋对国际关系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政策。第二年正月,在《谕安南来使敕》中,他首次表示要与安南划疆而治:“且安南,中国虽称僻居遐荒,实是密迩;虽日密迩,地不足以广疆,人非我用。在昔中国之君虽曰统,朕思限山阻川,实为疆制,若我中国有道内安,四夷守分,何欲事大之来者?……尔等归告陈叔明,安分高枕,虽不来朝,亦也无虞”(《明太祖集》卷八)言外之意十分明确,只要安南保证边境的安定,对陈叔明的篡逆行为,甚至是不来朝,他都可以置之不问。



洪武十四年六月,安南国王陈炜(陈叔明之弟)遣使入贡,分别给靖江王、广西布政司和中书省贡献礼品。中书省已于去年撤销,安南国王此举显然是有意给朱元璋难堪。恰在此时,广西“思明府来言,安南脱、峒二县攻其永平等寨”,而安南却反咬“思明府攻其脱、峒、陆、峙诸处”。朱元璋以其诈,命还其贡,以书诘责陈炜,言其作奸肆侮,生隙构患,欺诳中国之罪。复敕广西布政司,“自今安南入贡并毋纳”(《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七)。明朝与安南几乎走到断交的地步。此后,安南仍持续入贡,直到洪武二十七年明朝得知陈炜早已为国相黎一元所杀,才却其贡,以示对其弑君行为的惩戒。三十年二月,朱元璋派行人陈诚、吕让出使安南,谕其以所侵之地归还思明府,但黎一元坚执不从。朱元璋召群臣集议对策,“或以其抗命当讨”,他仍决定“姑待之”(《明太祖实录》卷二五〇),坚持了“不征”的既定国策。

与中国接壤的高丽,也是较早臣附明朝的国家。高丽在元代为蒙古的武力所征服,与蒙古王室实行联姻,元廷还一度在高丽设立征东行省加以控制,使之成为一个半独立的附属国。至正末年,高丽乘元朝势衰之机,曾停用至正年号,恢复旧有官制,并与张士诚、方国珍通使往来,力图摆脱元朝的控制。明朝建立后,高丽国王王颛于洪武二年八月遣使入明朝贡,朱元璋遣使册封王颛为高丽国王,允其“仪从本俗,法守旧章”(《明太祖实录》卷四四),正式建立宗藩关系。尽管当时高丽还同北元保持往来,但朱元璋还是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不仅遣返滞留明境的高丽流民,允许高丽士子参加明朝的科举考试,免征高丽贡使私带入境货物及高丽入境海舶的税金,而且对高丽内部事务从不插手。因此,这个时期与高丽的关系还是比较融洽的。



但到洪武五年,明朝与高丽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当年,高丽出身的明朝孙姓内侍,在出使高丽期间不知何故突然死亡,且高丽国王曾派人入明打探山东、北平的军事情报。十二月,朱元璋召见高丽使者,警告说:“我如今征不征(高丽)不敢说。”(《高丽史》卷四三,《恭愍王世家》)双方关系渐趋冷淡。当时,退居漠北草原的北元,一直在拉拢、争取高丽。洪武七年,王颛“为其下所弑”而“暴毙”,左侍中李仁任立王颛年仅十岁的私生子辛禑为王,执行依附北元的政策,杀害明朝使臣,并遣使出访北元及其辽东守将纳哈出,改行北元宣光年号。洪武十一年,爱猷识理达腊死去,北元声势更加衰微,高丽才又改用洪武年号,要求明朝准其继续入贡。朱元璋便索取高额岁贡,想迫使高丽断交。辛禑于洪武十七年分四次交贡马九千匹,朱元璋才于次年遣使册封他为高丽国王,但双方关系仍未得到彻底改善。洪武二十年,明军迫降北元将领纳哈出,将元朝统辖的辽东地区归入版图,当年年底,朱元璋开始考虑与高丽划定边界,命户部咨高丽国王:“以铁岭以北、东、西之地旧属开元,其土著军民女直、鞑靼、高丽人等,辽东统之;铁岭之南旧属高丽,人民悉听本国管辖。疆境既定,各安其守,不得复有所侵越。”(《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七)翌年三月,明朝便在铁岭设置卫所。辛禑却硬说“文、高、和、定等州本为高丽旧壤”,要求将铁岭划入高丽。朱元璋断然拒绝,指出“高丽地壤旧以鸭绿江为界,从古自为声教”,“令复以铁岭为辞,是欲生衅矣”(《明太祖实录》卷一九〇)。辛禑停用洪武年号,于洪武二十一年发兵侵入辽东。双方关系再度恶化。



辛禑发兵侵犯辽东的举措遭到高丽右军都统使李成桂等人的反对。李成桂劝阻无效,遂发动兵变,废黜辛禑,复用洪武年号,后又废黜左军都统使所立的辛禑之子辛昌,另立王瑶,自拜左侍中,主持朝政。洪武二十五年,李成桂再废王瑶,自立为王,寻求与明朝改善关系。朱元璋对这一系列的政变不加干预,嘱咐礼部侍郎说:“高丽限山隔海,僻处东夷,非我中国所治,且其间事有隐曲,岂可遽信。尔礼部移文谕之,从其自为声教。果他顺天道,合人心,以安东夷之民,不启边衅,使命往来,实彼国之福也。”(《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一)并对来访的高丽使臣表示:“尔恭愍王(王颛)死,称其有子,请立之。后来又说不是,又以王瑶为王孙正派,请立之,今又去了。(李成桂)再三派人来,大概要自做王。我不问,教他自做。自要抚绥百姓,相通往来。”([朝]河崙等:《李朝太祖实录》卷二)不过,朱元璋对李成桂仍心存疑虑。当李成桂请求明朝给予册封,要求更改国号,并提出朝鲜与和宁两个名称,请朱元璋代为选择。朱元璋迟迟不予册封,只是用代择朝鲜的国号以表示对李成桂即位的承认。此后,由于朝鲜招诱辽东的一些女真部落,元代移居辽东的一些朝鲜人迁回朝鲜,朝鲜使臣私交明朝藩王以及表笺文书用词不当等问题,双方仍不时发生摩擦和冲突。洪武三十一年四月,五年都督府及兵部上奏,由于朝鲜“叠生衅隙”,请命出兵讨伐。朱元璋还是表示:“朕欲止朝鲜生衅者,将以安民也。兴师伐之,固不为难,得无殃其民乎?但命礼部移文咨之,彼若不悛,讨之未晚。”(《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七)仍然坚持“不征”之策。

不仅对互相接壤的邻邦坚持“不征”的和平外交政策,即使有的海外国家侵犯了中国的利益,朱元璋也是设法通过外交途径,采取和平方式加以解决。如洪武三十年八月,礼部报告三佛齐派间谍把明朝的使臣裹胁到该国,并阻遏过往商旅,致使“诸国之意,遂尔不通”。朱元璋并没有兴师动众,出兵问罪。他听说三佛齐归瓜哇统属,便叫礼部写信给暹罗国王,请他转达瓜哇,要求瓜哇从中斡旋,“以大义告于三佛齐”,表示三佛齐“如能改过从善”,明朝“则与诸国咸礼遇之如初,勿自疑也”(《明太祖实录》二五四)。



日本是中国一衣带水的近邻,同中国的关系原先一直非常友好,但在元代出现了波折。蒙古统治者在十三世纪三十年代征服高丽后,南下灭金图宋,开始策划远征日本。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期间,两次发兵攻打日本,均遭败绩,从此与日本断绝往来。一些日本武士和商人来华贸易,往往暗藏武器,顺利时同中国做生意,不顺利就动用武力,进行掳掠。中国古代称日本为倭奴国,日本海盗也就被称为倭寇。不过,从元世祖到元英宗统治时期,由于海防比较稳固,倭寇的骚扰尚未形成巨患。元泰定帝即位后,海防日渐废弛,日本各地的封建主为扩大自己的势力和满足自己的奢侈欲望,积极组织境内的浪人(在战争中丢掉军职而破产沦落的武士)、商人,到中国沿海从事走私和抢劫活动,中国一些失去生计的流民则导倭入寇,与之坐地分赃,倭患问题因而日趋严重。为此,元朝曾多次实行短暂的海禁。直到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八月老将刘暹在蓬州(今山东蓬莱)给入犯的倭寇以有力打击,倭寇的嚣张气焰才有所收敛。明朝建立之初,“乘中国未定,日本率以零服寇掠沿海”(金安清:《东倭考》)。被朱元璋消灭的张士诚、方国珍,其余众多亡命海上,导倭入寇,倭患又日益严重起来。

面对这一形势,朱元璋决定从军事和外交两个方面入手,来解决倭患问题。洪武元年,他一面令朱亮祖镇守广东,在沿海要害之地设置卫所,加强防守,一面致国书于日本,表示他“方与遐尔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的愿望,希望能与日本建立睦邻友好的外交关系。接着,他三次遣使赴日交涉,要求日本当局制止倭宼的寇掠活动,但都没有结果。于是下令与日本断交,“专以海防为务”(《明史》卷三二二,《日本传》)。首先,是在沿海地区遍设卫所,广修城池。据不完全统计,从辽东直到广东的一万四千多里海防前线,洪武年间先后共建立五十八个卫、八十九个守御千户所,此外还有二百个左右的巡检司和一千多个城池、寨堡、烽堠、墩台等。同时,籍张、方旧部及沿海之民为兵,增强沿海卫所兵力。估计整个沿海前线的卫所,共驻守着四十多万部队。第二,大造战船,加强水军建设。早在洪武初年于都城建立水军各卫时,就着手建造战船。洪武三年七月建立水军等二十四卫,规定每卫配备战船五十艘,共计配备了一千二百艘战船。到洪武二十三年四月,又“诏滨海卫所每百户(所)置船两艘,巡逻海上盗贼,巡检司亦如之”(《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一)。按照这个规定,每个百户所和巡检司各配备战船两艘,每个千户所有二十艘,每个卫有战船一百艘,沿海五十八个卫、八十九个守御千户所当拥有七千五百八十艘战船,加上二百个巡检司拥有四百艘战船,合共拥有战船近八千艘。第三,建立赏罚制度,鼓励将士奋勇杀敌。在加强海防的同时,朱元璋还施行海禁,禁止沿海居民私自下海,并在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实行迁界,将沿海附近海岛上的居民迁入大陆,以防内部奸民私通倭寇。通过这些措施,明廷建立起陆上坚守与近海巡逻相结合的一套防御体系。入犯的倭寇往往未及登岸,就遭到明朝水军的追剿围击,葬身于汪洋大海之中,没有酿成大患。



朱元璋晚年,于洪武二十八年将由《祖训录》进一步修订而成的《皇明祖训》刊布于世。在《皇明祖训》的《祖训首章》中,他再次重申以“不征”为特征的和平外交政策为子孙必须世代遵守的基本国策,并具体开列朝鲜、日本、大琉球、小琉球(一说指台湾,具体地理位置待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腊、西洋(今印度南部)、湓亨、白花、三佛齐、渤泥等15个“不征”之国的名单。

朱元璋登基之初,一面继承传统的理念与制度,构建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一面又吸收元朝穷兵黩武、四处征伐惨遭失败的教训,制定以“不征”为特征的和平外交政策。这两个方面其实是互相矛盾的,因为作为宗主国的最高君主,以“天下共主”的身份,居内以制夷狄,必须握有征伐之权,才能有效地控驭藩属国。而实行“不征”之策,就意味着放弃对外的征伐之权,难以惩治藩属国违礼越制的不轨行为了。不久,当朱元璋发现虚幻的宗藩理念与现实存在巨大的差距之后,他继续坚持“不征”之策,只能从实行情况出发,以务实的态度来处理明朝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这样一来,他的身份也就由“天下共主”回归到大国之君,藩属国也随之由“臣”提升为“宾”,使双方的关系由垂直的君臣关系变为横向的国与国的并行关系。所谓朝贡,也不再是宗主国控驭藩属国的一种手段,而变成一种藩属国对宗主国表示诚敬的礼仪形式。事实也正是如此,朱元璋在与周边国家的交往中,实际上已承认并接受各国的独立地位,“从其自为声教”,不加干预,即使出现违背儒家信条的弑君行为,最多也就是谴责一番,最后还是默认既成事实,令其“安分高枕”。有的国家侵犯中国的利益,也是通过外交手段进行解决,从未出兵加以讨伐。朱元璋还致力于边界的划定,并要求其他国家“保守封疆”,“固封疆勿外求”(《明太祖集》卷八,《谕占城国王阿答阿者》;卷二,《谕安南国王陈炜伯陈叔明诏》),这更是与历代王朝不同的举措。古代国家的疆土是不确定的,其范围往往取决于军事实力和武力扩张,因而没有边界,只有边陲。国界的划定与确定化,是近代国家出现的重要标志。因此可以说,朱元璋的外交活动,是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史上的重大转折,是中国外交从传统向近代转型的开端。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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