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能入刑,纵狗行凶也应入刑,罚主人倾家荡产,决不能姑息养奸
2023-10-20
更新时间:2023-10-20 17:05:01 作者:知道百科
近年来,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法律意识的提高,一系列的法律条文相继出台,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安全。酒驾能入刑已成为全民共识,然而,令人不安的是,纵狗行凶的问题却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与此相比,惩罚主人倾家荡产的制度并未得到广泛推行。然而,我们不能姑息养奸,对于纵狗行凶这一严重违法行为,同样应该引入刑罚予以严惩。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人民的安全与尊严。
#你支持顶格惩处黑狗主人吗?# #妙笔生花创作挑战#四川崇州小女孩被黑狗咬伤的视频触目惊心,入院诊断后为严重伤害,全身多处咬伤及右肾挫裂伤,状况令人揪心。
女童被狗咬伤,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狗主人当然难辞其咎。
事件迅速被顶上热搜,网友们都强烈建议恶犬咬人、狗主入刑,以彻底根绝越来越多的恶狗伤人事件。
恶狗伤人,属于典型的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如同酒驾、醉驾一样,的确应该入刑。
几年前,酒驾、醉驾入刑后,高晓松、郎永淳、房祖名、吴京、张耀扬、王志文、柯震东、孔令辉等名人先后因酒后开车,被查,树立了反面典型后,酒后开车之风迅速被扭转,酒桌上基本杜绝了劝酒的行为。
养狗伤人事件,同样应引起高度关注,没经历过狗咬,是不能体会被恶狗袭击时的无助和恐惧的。
尤其是生活在城市,人口密度大、狗的活动空间小,偶尔放风,狗绳子不拿住,狗就会窜出去,放飞自我,稍不注意就会引起伤人事故。
我昨晚扔垃圾时,黑灯瞎火的,一不留神,被一个大型狗碰了一下,吓了一大跳,狗绳子没拴,我下意识的立住了,没有过多反应,怕惊扰了它;
回头一看,狗主人是一个男孩子,高中生,我有些生气,问他,“出来遛狗为什么不拴狗绳子?”
“这狗不咬人,可听话了!”男孩子还挺有理。看他稚气未脱的样子,不忍多说他,只能提醒他狗在家里听话,但这么大的狗,出来如果受到什么刺激的话,反应是不可预知的,有伤人的风险。
旁边倒垃圾的,也在说四川崇州两条狗的伤人事件,对男孩子提出批评。
男孩子紧走两步,把狗链子拴上了,还有点口服心不服。
狗,当然是人类的朋友,爱狗人士可以举出1000个理由,说出狗的各种好,忠诚可爱、通人情,缓解寂寞等等,但对狗无感、甚至惧怕大狗的人,也的确有不少敬而远之。
我在农村遭遇过几次群狗围攻,想起被狗咬,差点抓到脸,至今心有余悸。
在老家也听说过疯狗咬了后,没打狂犬疫苗,几年后去世的。
我有个同事,家里养了几条大狗,因为出国旅游,把大狗托付给一个宠物店的员工,每天定期遛狗,结果野性发作,狗咬伤了行人了,造成牙齿、小腿等多处骨折,赔了十几万。
养狗的人总以为自己的狗很温顺,不用栓绳,但是谁能确保它能所有人都温顺?
养狗不看好,不拴狗绳,就有放出伤人的动机,就是潜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
有时,真想不明白养这种烈性犬干啥?在城市里又不狩猎、又不站岗放哨的?还容易伤到其他人和其他狗,伤害一次,钱财耗费大了去了。
遛狗不栓绳和酒驾一样,都是对别人的生命造成严重威胁,明知烈犬有攻击性,故意放出室外不加看管,任由狗在小区乱窜。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呢?
小孩子一旦被狗咬,伤情严重、心理也受到极大伤害,也许一生都毁了。
国家真应该出台相关规定,减少和禁止限制大型犬只饲养,增设严惩狗主条款,避免因惩罚不严演变恶性案件,而不栓绳的狗主人,视同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直接入刑,以儆效尤。
还有一个策略,就是养狗,需要有养狗证,就像开车要有驾照一样,要强制养狗人士参加养狗培训班,合格了才能养狗。
养狗,就应该按机动车辆要求那样,进行规范管理,车有车牌,狗也要挂个狗牌,狗牌就是狗主人的大头照、车牌号或门牌号,主要是要醒目,还要按犬大小、凶残分颜色警示,万一出现狗咬人事件,能迅速锁定狗主人,捉拿归案,先吃几年“3两3”再说。
回到四川崇州这个恶犬伤人事件,这次都不能算是“过失伤人”。
“过失”至少也得是合法饲养,牵绳了带口笼了,然后狗主尽责拼命拉也拉不住咬伤人,那才能算过失。
这放任猛犬乱窜,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显然是纵狗行凶,严重的故意伤害。
从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来说,相应的视频完整记录了女童遇袭的全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按照民法典,饲养人或者管理者一方应当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因为女童的伤情,构成了重伤,狗主人还应承担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证更广泛的居民的利益,警示更多的狗主人,看好狗,拿好狗绳子,支持顶格惩处黑狗主人,判处其七年有期徒刑。
大家支持顶格惩处黑狗主人么?
以上就是酒驾能入刑,纵狗行凶也应入刑,罚主人倾家荡产,决不能姑息养奸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你有帮助,如果您还没有找到满意的解决方式,可以往下看看相关文章,有很多酒驾能入刑,纵狗行凶也应入刑,罚主人倾家荡产,决不能姑息养奸相关的拓展,希望能够找到您想要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