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指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不承担全责的规定。这种规定对于合同双方都有保护作用。在各种合同中都会出现免责条款,特别是在涉及到风险更大、不确定性更高的合同中更为常见。
2. 免责条款可以分为合同履行中的免责和违约责任中的免责。合同履行中的免责通常涉及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这些事件是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因此当这些事件发生时,双方都不需要承担全责。顺便提一下,不可抗力的定义在不同法律制度中略有差异。在中国大陆法律中,不可抗力通常被认为是具有客观性、突发性、不可避免性和无法克服性等特点的事件。
3. 违约责任中的免责通常包括免除因合同违约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和解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前者可能涉及因生产设备故障而无法按时交付的制造企业、因运输工具罢工而错过时间表的物流公司等。后者则可能涉及国际贸易中的违反制裁和禁运规定等。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也可能不能完全免责。例如,被认为是“一般商业风险”的事件,如公司没能获得足够的订单或市场需求萎缩等,大多被认为是合同当事人应该承担的风险。
4. 总之,免责条款是保护合同双方的一种重要规定。如果没有这种规定,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往往会面临更大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然而,免责条款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完全不承担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合同当事人还应该就免责事项多加协商,并建议在签署合同前请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或律师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