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2023-06-25
更新时间:2023-06-25 16:58:29 作者:知道百科
1. 回避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复议人员在行政复议案件中因为自身利害关系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宜参与裁决时,应当主动声明回避,让其他行政复议人员依法进行裁决,以维护司法公正。
2.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行政复议人员回避的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一些地方性行政规定也会涉及到此类规定。
3. 在法律规定中,明确了对行政复议人员回避的情形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复议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
(2)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为其亲属、配偶、其他直系亲属或者任何一方党派;
(3)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其亲属、配偶、或者是任何一方党派之一;
(4)本人或者其他与本行政复议有关参加或者曾经参加过该案件的审理;
(5)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会影响其本人或其单位的利益;
(6)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与当事人有过诉讼或者其他纠纷案件。
4. 行政复议人员回避的程序一般为以下步骤:
(1)在参与行政复议前,就与行政复议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形主动请辞;
(2)被询问是否存在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情形时,应该如实说明;
(3)收到当事人反映的回避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申请人所述情况是否存在,做出回避决定。
综上所述,围绕回避行政复议的规定展开讨论,是为了保障行政复议的公平公正,也是为了维护行政复议人员的公信力和形象。只有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进行回避,才能确保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也提醒大家,在行政复议中如果发现行政复议人员存在利益冲突等问题,应当积极维权,努力争取自身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更多地体现在行政复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