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报销规定
2023-06-27
更新时间:2023-06-27 08:51:24 作者:知道百科
1. 天津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报销规定:
根据《天津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居民医保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包括注销户籍的天津居民及其家庭成员,以及参加新农合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其中生育保险为女性居民提供生育补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服务。以下是天津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报销规定:
2. 生育补贴报销:
申请人在天津市内住院或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报销与生育补贴并行,生育补贴符合条件的,报销时按规定列入报销范围。生育补贴为800元/人次,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补贴金额和支付程序由医保经办机构执行。
3. 医疗费用报销:
天津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每次生育报销限额为14,000元,包括住院和门诊费用两部分。其中,住院费用报销限额为12,000元,门诊费用报销限额为2,000元,对其中部分费用不予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在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需要提供的报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明、居民医保卡、发票、医疗机构结算单、病历等。
4. 管理规定:
天津市医保局对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医保经办机构接受申请,负责审核和规范管理,以确保报销程序的公正、公平、合理。同时,加强宣传力度,保证广大居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掌握享受保险服务的知识和技巧。
5. 总结:
天津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着眼于照顾广大群众的生育和医疗需求,旨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通过规范管理和监督,保证报销程序的公正、公平、合理,为广大居民提供了一项重要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