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不安抗辩权的几种典型情形简介
2024-10-18
更新时间:2024-10-18 21:23:38 作者:知道百科
适用不安抗辩权是指当履行合同的一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申请不安抗辩权,即免除或者减轻其违约责任。下面介绍几种典型情形。
一种情形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裁定等。当合同的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变得不可能时,当事人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除违约责任。
另一种情形是基础事实变更。基础事实变更是指原合同基础上发生了不可预见的、实质性的、基础性的事实变更,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意义丧失。如原合同订立时货币价值稳定,而后货币贬值严重,导致合同履行困难。基础事实变更也可以作为不安抗辩权的理由。
另外一种情形是债务人变更。合同一方的债务人发生变更后,债权人对于新债务人的财力、信用等实质能力无法获得保障,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变更可作为不安抗辩权的理由。
还有一种情形是合同目的丧失。当合同的目的失去或丧失价值时,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来说毫无意义。比如,合同订立时约定租赁某物件用于商业经营,但后来政策变化,商业经营无法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目的丧失可以被认定为不安抗辩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