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新规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作的通知》。该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新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各项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
2. 根据新规定,被鉴定人的伤残程度必须由两名及以上资格鉴定人员进行评定。评定结果采用现场评定和联合评定两种方式进行。现场评定主要针对伤情比较明显、评定量化难度不大的受害人,联合评定则适用于伤情不明显、评定量化难度大的受害人。
3. 为了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公正性,新规定还规定了鉴定人员的资格要求,明确了评定的标准和方法,并规定了鉴定过程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同时,新规定还加强了鉴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要求各级司法鉴定机构要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确保鉴定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
4. 总体来说,新规定的出台对于保障受害人权益,促进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级相关部门和鉴定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认真对待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作,为建设更加安全、规范的社会提供更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