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经典的汽车保险理赔案例?
2023-04-19
更新时间:2023-04-19 17:28:01 作者:知道百科
>1.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有哪些
对于车辆保险大家平时都是知道的多,用的少,特别是遇到赔偿费用问题,那真是两眼一抹黑啊。
这里给大家介绍有关这方面的实际案例,希望能帮到大家。 案例一: 王先生[在艰难时势中,吃饭难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而窘态百出的“王先生”却在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之余,也体味到卓别林式的对时势的讽喻和对人生的关怀。]是个热心肠,平时就爱帮助人。
邻居小张的车启动不了了,王先生二话不说,将自己的爱车掉了个头,拿来拖车绳,拴好,拖着小张的车向修理厂进发了。两辆车马上就到修理厂了,在拐弯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一名骑车人没有看到两车之间的拖车绳,一下撞在拖车绳上,摔倒在地。王先生和小张立即停车,拦车将骑车人送到医院。
还好,人伤得不厉害。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伤者痊愈出院了。
交管部门经过现场查勘,认定王先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骑车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项费用。王先生支付了这笔费用,然后拿着所有的单证材料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索赔。
没想到,理赔人员询问完相关情况后说,小张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过期了,保险公司无法承担赔偿责任。王先生糊涂了。
疑问:保险车辆拖带没有保险的车辆,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保险公司赔吗? 解答: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责任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的规定:“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在此次事故中,由于小张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过期了,没有继续投保,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拖带小张的车,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人员的人身损害,保险公司是无法赔偿的。 在此提醒司机朋友,今后在拖带车辆时,一方面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拖车;一方面要了解清楚双方车辆是否都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
避免一旦发生意外,造成自己的损失。最好是在发生类似问题的时候,找专业救援公司进行拖车。
案例二: 张先生最近比较郁闷,但是,比张先生郁闷得多的还有马师傅。事情还要从头说起,一天张先生驾驶自己的爱车行驶在四环路上,与前面马师傅驾驶的富康出租车来了一个亲密接触。
张先生爱车的机器盖撅起来了,马先生的三厢富康后备厢盖瘪进去一大块。追尾,后车全责。
赶紧查勘定损修车吧。 报案、查勘、定损都比较顺利,很快车辆开进修理厂了,但是修理厂的师傅说富康车要3天后才可以提车。
马师傅一听,急了,3天,每天一百多的份钱,三天就得小五百呀,还不包括自己的生活费,这怎么受的了呢?马师傅找到张先生,要求张先生承担车辆进厂修理期间的“份儿钱”。张先生找保险公司咨询,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对这种损失无法赔付。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如果保险公司不赔,张先生应该赔偿马师傅吗?张先生非常困惑。 疑问: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造成第三方出租车的损坏,出租车司机在车辆修理期间的“份儿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解答: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责任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在上面的事故中,马师傅的“份儿钱”损失,是由于车辆停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因此,对于“份儿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张先生是否也对此损失不负责赔偿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5号)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这一《批复》,张先生应该向马师傅赔偿相应的“份儿钱”损失。 张先生该赔,但是这种损失保险公司又不负责赔偿,看来这是保险保障的一个“盲区”,在今后的产品设计时,保险公司应该设计开发相应的保险条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这两个案例看似都是粗心造成的,但是,仔细分析下来,还是能看出端倪。第一个案例里面,其实就是车辆保险续保的差别,如果能够早点知道车险没续保的话,这个赔偿费用还真不好说。
第二个,就比较讲究保险理赔知识面的问题了,什么情况下车辆保险会赔偿,什么情况下不赔偿,要做到心中有数,开车时候修车时候多长个心眼。避免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被保险车辆为大型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营业车损险[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交强险。
一天在行驶中因刹车失灵撞在路边山石上。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发现车身、轮胎等项目损坏,被保险人[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对查勘人员说“我专门配的米其林[米其林集团是全球轮胎科技的领导者,逾百年前于法国的克莱蒙费朗建立。]轮胎,每条比原来的轮胎贵1000多元,你们一定要把价格问准了。”
车辆到修理厂拆解后发现,制动系统老化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修理厂提出的修理报价为:制动系统修理费用800元,米其林轮胎2800元,其他损坏项目修理3000元,上述报价经定损人员核实基本合理。
问:对于修理厂提出的各项损失,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并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制动系统老化导致的刹车失灵是车辆自身故障,根据营业车损险条款约定,故障属于责任免除事项,故制动系统修理费用800元不能赔偿。
2)车主对车辆后配装的米其林轮胎不是车辆的标准配置。根据条款,标准配置之外的新增设备的损失属于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应按照出厂配置的轮胎价格赔偿。
(3)其他项目损失由意外事故导致,修理费用3000元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发生的合理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自立案之日起满两个月未查明下落的;
(二)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保险车辆在全车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赔偿处理
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找回的:
(一)如保险人尚未支付相应的保险赔款,保险车辆归被保险人所有,保险人无须按本条款第一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保险人已经支付相应的保险赔款,保险车辆可以归被保险人所有,但被保险人应退还相应的保险赔款;如被保险人不愿意接受保险车辆,则保险车辆所有权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应协助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可以赔偿 虽然机动车所有人为工户,但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车辆发生买卖关系,但由于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买车人并没有取得该车法律上的所有权。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有在投保人取得保险标的完全的所有权的情况下才具有保险利益。以车险而言,占有、保管、租用车辆的情况下,都可以认为具有保险利益。买车人虽未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事实上已合法占有该车,该车的损坏、灭失以及由该车引起的第三者责任都有可能造成其个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可以认为买车人对该车具有保险利益。
司机对标的车具有保险利益。
车险迅猛发展,目前占财险总保费的比重高达70%,对我国财险行业发展的影响举足轻重。
车险是我国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车险案例分析篇:问:如果夏天汽车遭遇单独爆胎,保险公司将不作理赔。
但如果汽车由于爆胎导致车体失控,撞到路边护栏或其他车辆,保险公司将如何理赔?答:对于由于轮胎爆胎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无论汽车撞上路边或其他车辆,保险公司都会依据三者险或车损险的理赔条款,给予理赔。 通常汽车爆胎而撞到其他车辆,属于肇事车主的事故全责,保险公司会扣除20%免**,但车主购买不计免赔险,就能得到全额理赔。
如果汽车由于爆胎而撞到路边护栏,他务必在报案后耐心等待定损员查勘现场,毕竟保险公司对于单车事故的定损查勘非常严格,车主擅自驾车驶离现场,有些保险公司难以客观查勘事故发生过程,就会按照找不到第三方事故的理赔条款计算理赔额,通常有30%免**,且不计免赔险难以将这类免**转嫁给保险公司。
首先保险的原则是直接遭成的损失,如果是间接的,而且是人为的,肯定是不会进行赔付的, 保险公司最大的诚信就是: 当你正常损失后,那么肯定会进行赔付,(大白话,呵呵) 你的这个案例很蹊跷、为什么杨某因临时有事没去理赔,而到保险公司理赔的程某,在现场被警方逮了个正着。
这个方面中间有N多步骤都没有讲到, 比如去法院他就知道100%不能赔付吗? 去保险公司理赔就是“罪”吗? 下面我们就来按照你说的这个问题,提到的字眼,我一一的来解释是什么意思吧: 1、保险利益原则 这个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而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有两层含义: 1、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的人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这个就是案例开始的时候,到处借用证件制造假象,意图逃避法律责任的原因, 2、)保险利益是认定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此所谓的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
这个肯定是真的,要不他就不会这么傻了- - ,呵呵。 2、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在这一点来说,完完全全的披露了“骗保”这两个字是 有法可依,绝对是可以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的,这个案例我看过,也是个比较典型的骗保案例了。
3、近因原则 这个呢是保险关系上的近因并非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而近因原则是指危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须有直接的后果关系,保险人才对发生的损失补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这个就不用我说了吧、简单说也就是直接造成的损失,如: 车停在外面,小偷把玻璃敲碎了,把里面的钱包拿了,跑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钱包的,只赔付你玻璃、懂了吧、在这4个原则的定义中, 陈某肯定是有“罪”的,你也提到了,第2条“最大诚信原则” 这个是每个保险公司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也是他们整个运营销售的关键,但是我们从这个案例中,很难看到有体现保险公司的字眼、为什么呢? 就是因为“客户很懂保险” 他们只要从中获利1次,就以为自己完完全全的懂了整个保险法律,但是往往人性中的贪婪欲望使他们误入歧途。 想必你已经清楚了 用4大原则的哪个去分析了吧? 如果是要交的话,把我的话复制下,然后加入你自己的理解就变你的了, 好了,给分吧, 谢谢。
被保险车辆为大型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营业车损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交强险。一天在行驶中因刹车失灵撞在路边山石上。保险公司现场查勘人员发现车身、轮胎等项目损坏,被保险人对查勘人员说“我专门配的米其林轮胎,每条比原来的轮胎贵1000多元,你们一定要把价格问准了。”车辆到修理厂拆解后发现,制动系统老化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修理厂提出的修理报价为:制动系统修理费用800元,米其林轮胎2800元,其他损坏项目修理3000元,上述报价经定损人员核实基本合理。
问:对于修理厂提出的各项损失,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制动系统老化导致的刹车失灵是车辆自身故障,根据营业车损险条款约定,故障属于责任免除事项,故制动系统修理费用800元不能赔偿。
2)车主对车辆后配装的米其林轮胎不是车辆的标准配置。根据条款,标准配置之外的新增设备的损失属于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应按照出厂配置的轮胎价格赔偿。
(3)其他项目损失由意外事故导致,修理费用3000元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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