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事案件串通投标指的是个人或组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通过勾结或者串通来提高竞争力,降低成本,从而获得合同或者企业盈利的活动。该行为侵犯了竞争秩序,构成犯罪行为,应当受到严厉的追究和惩罚。
2. 刑事案件串通投标的追诉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行为的客观违法性。也就是说,串通投标行为必须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另外一个标准是主观犯罪阶段。此时,刑事案件需要证明涉案人员存在串通勾结,欺诈等涉及主观方面的行为,打击独立的垄断行为,保护竞争秩序。
3. 刑事案件涉及串通投标的追诉标准主要在上述两个方面。法律规定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需要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有关主观方面的证明,也需要调动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证实。不过,最终的刑事追究也需要审慎公正地进行,不能盲目地将企业或个人定性为串通投标犯罪行为。
4. 总之,刑事案件涉及串通投标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受到严肃的惩罚和追究。在进行相关刑事诉讼时,需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并且开展必要的调查和证明工作。尤其是在对涉案企业或者个人做出定性时,需要确保审慎公正,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的事实情况,以免造成不该有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