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中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规定刑事责任有哪些
2023-07-17
更新时间:2023-07-17 13:39:12 作者:知道百科
我国法律中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中。
1. 刑法第287条规定: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为罪犯。证明文件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出具可以证明公民个人权利、义务或者财产状况的文件。 2. 刑法第305条规定: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第二款规定,非法出售、转让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售、转让的,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情节严重的,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3. 刑法第355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出入境证件罪。第二款规定,由上述行为引发他人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情节严重的,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4. 刑法第385条规定:虚假诉讼罪。第二款规定,诉讼中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情节严重的,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对于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的情况有明确的刑事责任规定,旨在维护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