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解释规定内容
2023-05-08
更新时间:2023-05-08 20:06:02 作者:知道百科
1. 最高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以公司、企业、个人的名义,强制或者诱骗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从事危重劳动的行为,其构成的犯罪行为。这个罪名是在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的。
2. 在这项罪行中,少年儿童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危重劳动则是指可能导致身心损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工作。比如高空作业、地下开挖、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爆炸、火灾等等。这些工作本来就应该由成年人来完成,而让未成年人来完成这些工作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3. 这项罪行的罚款标准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判处出资刑罚,甚至是终身监禁。同时,从2012年开始,我国也将此类行为纳入了信用中国黑名单中,而企业和个人的红包记录、税收记录等数据都会被查询,并对该企业或个人未来的信用行为产生重要影响。
4. 与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相比,未成年人在身体和智力上都不足以应对一些高危工作,且其必要防护意识和相应的安全常识也会欠缺。这些都使得童工身处的工作环境更加危险,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长更加过分,从而对童工的生命、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5.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一项涉及未来的罪行,因为这些童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可能会受到严重的阻碍。他们的身体可能会留下永久的伤害,对成长和学业造成影响。这使得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不仅仅是一项人权问题,而且是一项涉及社会发展和未来的问题。因此,对此类罪行,我们应该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以保护我们的未成年人免于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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