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犯罪到底要如何判定
2023-07-09
更新时间:2023-07-09 09:34:58 作者:知道百科
需要区分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这两种罪行都是针对交通设施的,但其区别在于罪行构成的主要因素。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所侵害的客体和对象是相同的。其中,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行为人在不具备破坏意图的情况下,因过失致使交通设施损毁、损坏等情况,而破坏交通设施罪则是指行为人具有破坏意图,采取肆意破坏、破坏财物等手段来毁坏交通设施。
(1)对犯罪结果要求不同。前者破坏交通设备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后者只要实施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并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成立犯罪,而且构成犯罪既遂。
(2)主观罪过不同。前者是过失犯罪,后者是故意犯罪。从行为人认识方面看,前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已经预见。或者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后者对其行为会造成的危害结果是明知的。从行为人态度看,前者对严重后果持否定态度。由于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出于疏忽大意,才发生了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后者对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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