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业主房子因私建阳台被冻结,拒不整改
2024-05-12
更新时间:2024-05-12 09:11:01 作者:知道百科
近日,杭州一位业主因私自在房子上建造阳台而面临冻结,却拒不予以整改。据了解,该业主在未经过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房屋进行改造,并加建了一座阳台。由于违反了建筑法规,该房屋被当地相关部门决定予以冻结处理。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该业主竟然拒不服从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剧了事件的复杂化。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也再次凸显出私自改建的违法性质以及对业主权益的不负责态度。
来源:潮新闻住宅小区违建,若当事人拒绝整改,有关部门除了强拆之外,还有没有更好的处置办法?
近日,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上的一则违章建筑的处理回复引发大家关注。投诉人是滨江区东方郡的一名业主,他投诉楼上邻居家有违章建筑,滨江区西兴街道回复称:“该户因拒不履行违法建筑处置决定,房产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由杭州市滨江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予以冻结。”
业主违法浇筑错层阳台
拒不整改后房产被冻结
“东方郡被举报的这户业主,违建行为确实存在。”滨江区西兴街道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称,该户业主所在的楼幢阳台为错层设计,于是就利用自家阳台的错层空间,自行浇筑了一个约 5.8 ㎡的平台作为阳台使用。
西兴街道自接收到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移交函之后,也多次上门督促该户业主自行整改,但对方一直拒不配合。“考虑到该处违法建筑执行强拆有一定安全风险,故街道按照相关规定,向杭州市高新区(滨江)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发函申请,对该户采取促拆举措。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同意街道申请,目前对该不动产采取暂停不动产登记的促拆措施。”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其实类似于这户东方郡业主自行浇筑错层阳台的现象,在杭州并非个例。拆违办工作人员表示,拆违工作经常受阻,有些业主常称“不在家”,来躲避拆违。而且由于阳台的水泥都是现浇的,如果不进入到住户家中,没有办法实现拆除,所以有时只能隔着楼层,通过楼上住户的家里进入到楼下的阳台进行拆除。如果是高楼层,危险系数就会更高。
记者了解到,西兴街道所依据的相关规定,主要是指2019年3月施行的杭州市《违法建筑促拆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对违法建筑及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土地、在建工程,在违法建筑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房管部门及不动产产权登记机构不得办理交易确认及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的新设、转移和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因违建被冻结的房产,冻结期间不能交易过户,也不能去银行抵押贷款,跟法院的查封状态有点类似。只有当违建处置完毕之后,相关房产方可解冻。
这种对付违章建筑的方式
更加温和
在杭州市出台《违法建筑促拆实施办法》之前,余杭区也曾在这方面进行过探索,2018年出台《关于建立余杭区合法商住用地上违法建设联合制约机制的实施意见》,一度被称为史上最严小区违建惩戒机制。
余杭区对违建的惩戒措施包括:暂停房产证、暂停提供贷款、暂停登记发证以及暂停提供服务。其中,暂停提供服务的范围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
“虽然相关规定出台已经有几年了,但是因为违建而被冻结房产,数量上看并不多。有的业主是在发现房子被冻结之后,才火急火燎地找到我们。按照流程,当事人必须提供违建已处理完毕的相关凭证,我们才会把房产‘解冻’,恢复到正常状态。”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说。
“相比强拆,冻结房产显然更加温和,但也十分有效。暂停不动产登记就会影响到房子交易、抵押贷款,可以迫使相关当事人主动解决问题。”潮鸣智库专家、社区治理服务专家娄云林认为,以往的强拆不光执法难度大且存在较大风险,相比之下这种处置方式在执法效果上可能会更好一些。
此外,娄云林还认为这种处置方式可以有效避免违法建筑物在转让时“合法化”,“业主必须要把违建处置完毕之后才能转卖房产,也就是说不会将违建物和房子一起交付给买家,有助于规范不动产市场、减少相关交易纠纷。”
比如8月上线的法拍房中,就有两套别墅在拍卖公告里注明:该房产在其原西侧小花园的土地上进行了扩建,现已扩建成钢混结构的住宅建筑物与铝合金阳光房。对于这样的违章建筑,倘若不拆违不能过户,不能办理不动产证,那么房主或者成功竞买者都有动力主动拆违。
不过,这种处置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业主短期内不急于卖房或者也没有抵押贷款的需求的话,那他完全可能会慢慢耗着,等到打算卖房了再去拆除违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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