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强险标志不需要再贴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内容,在车身前部、后部及左、右侧标明号码牌,标明号码牌的规格、字体、颜色、位置应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也就是说,车辆所有人必须在车身上标明号码牌。但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在车损相对方便利的统一标志牌上悬挂各自承保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也就是说,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只需要在交强险标志牌上悬挂该车辆已经购买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就行了,不需要再在车身上标明交强险标志了。
2. 保险公司的标志不需要贴
保险公司的标志主要是为了便于识别保险公司,但它并没有定下标准规定所有车辆都必须张贴保险公司的标志。在中国,只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车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三种保险是法律规定必须购买的,而每家保险公司的标志都并不是必须的。
3. 环保标志需要贴
根据《机动车环保标准》的规定,对于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需要在车身的右上角悬挂绿色环保标志。如果车辆未标明该标志,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环保要求,而且可能会被罚款。因此,车辆所有人必须贴上这个标志。
总结
综上,只有交强险标志和环保标志是必须贴上的,保险公司的标志不是必须的,但如果想方便别人识别,可以贴上。不过,如果有太多标志挂在车身上,反而会影响交通安全,车辆所有人应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