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项法定的国家责任险。该条例规定了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要求,对未投保的车辆实施罚款等措施。
2. 关于交强险标志的贴法,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为:《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未贴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不得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意思是说,在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需要将交强险标志贴在车辆左前挡风玻璃上,否则不予办理。
3. 但是对于已经注册登记的车辆,是否需要继续贴有争议。一些人认为旧车不必再贴,新车需要,但没有法律依据。在保险理赔时,需要在交强险标志上签名,表明是对车辆的确认,这样可以避免保险欺诈等问题。
4. 如果将交强险标志撕掉或不贴,可能会引起交警的注意和处罚。对于未携带或未安装交强险标志,扣2分罚200元,并要求安装交强险标志。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发生交通事故,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5. 总的来说,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已注册车辆是否需要继续贴交强险标志,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车主将交强险标志继续贴在车辆左前挡风玻璃上,并在保险理赔时进行签名确认。这样不仅能够避免交警处罚,还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