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效与毒理:传统本草学向现代药物学过渡中的挑战和机遇
2024-05-22
更新时间:2024-05-22 16:58:01 作者:知道百科
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传统本草学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药效与毒理是传统本草学与现代药物学之间的重要过渡环节,它们连接着古老的草药疗法与最新的医疗技术。在挑战中,我们需要不断挖掘草药的药效和毒理,以更好地理解其作用机制;而在机遇中,我们也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加快本草学的转化,为医学领域带来更多创新性的发展。传统本草学向现代药物学的过渡并非易事,但在挑战与机遇之间,我们有信心在这一历史性的转变中迎接更广阔的未来。
药理学(pharmacology)研究药物与机体的相互作用和作用原理,对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做出独立评价。本草属于传统药学文献,因为古今知识范式之不同,本草中涉及药效和毒性的表述,很多时候都不太适合直接的语言学转换。药理学介入这种语言转换,有助于探明原文献的本义,减少误读。举两例以明此义。《本草经》将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分品依据见于序列部分,其中一项与毒性有关:“上药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多服指用药剂量过大,久服指用药时间过长,通常的解释止于此;而结合药理学知识,很容易看出,《本草经》作者已经有急性毒性(acute toxicity)和长期毒性(chronic toxicity)的观念。循此思路,我们能在《本草经》中找出茛菪子多食令人发狂、矾石久服伤人骨的记载。玄胡的镇痛作用在本草中记载甚多,如“专治一身上下诸痛,用之中的,妙不可言”(《本草纲目》)。这样的言论,将其理解为“镇痛作用”(abirritation)大致没有问题。但《雷公炮炙论》说“心痛欲死,速觅玄胡”,因为古代“心”与现代词汇“心脏”“心脏疾病”不完全对应,还可以指消化系统的“胃”,如此一来,“心痛欲死”本身就有不同可能:既可能是心绞痛,也可能是胃痛,甚至也可能是与心血管、消化系统无关的其他疼痛。将句子中“玄胡”换成现代药物,至少可以有三种情况:心绞痛欲死,速觅硝酸甘油;心口疼(胃疼)欲死,速觅阿托品;疼痛欲死,速觅盐酸吗啡。就“心痛欲死,速觅玄胡”而言,只有借助药理学的研究成果,才能做出较为准确的诠解。关注效应描述
药理学的药效学(pharmacodynamics)部分,关注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和作用原理。药理学在讨论药效问题的时候,又分作用(drug action)与效应(drug effect)两个层次:前者是药物对机体的原初作用,多数能细化到细胞或分子水平;后者是机体接受药物刺激后所表现出来的宏观效应。比如阿托品阻断副交感神经M胆碱受体,这是阿托品的作用;外分泌腺的M受体阻断,表现出口干、无汗等现象,这是阿托品的效应。传统医学由于生理、病理学的缺失,其涉及药物作用、临床应用及作用原理方面的记载不能做简单的现代语言转换;而其对效应的描述,许多时候都可以直接接受。本草中有许多与中枢效应有关的描述,如莨菪子“使人健行,见鬼,多食令人狂走”(《本草经》),麻蕡“多食令见鬼狂走”(《本草经》),云实花“主见鬼精物,多食令人狂走”(《本草经》),防葵“令人恍惚见鬼”(《名医别录》),商陆“道家乃散用及煎酿,皆能去尸虫,见鬼神,其实亦入神药,花名薚花,尤良”(陶弘景注),“此有赤白二种,白者入药用,赤者见鬼神”(《新修本草》),狒狒“饮其血,令人见鬼也”(《本草拾遗》)。《补遗雷公炮制便览》炮制莨菪子图识破可能存在的“修辞策略”
古代本草关于作用原理的阐释,多数属于“事后解释”,这种情况尤见于金元间法象药理的本草,因为交感巫术的痕迹太浓,很容易被今天的读者识破,可以不必讨论。另一类是隐含在某些“客观合理性”背后的言论,需要加以甄别。杏仁载《本草经》,记载为有毒,《名医别录》并说“其两仁者杀人,可以毒狗”。后来又加上去尖、去皮,所以杏仁药材净制的通常要求是“去皮尖及双仁者”,否则可能“杀人”。按照现在已知,这样的说法显然是无稽之谈,但苦杏仁含有氰苷,进入体内释放出氰化物,若摄入量过大,能够致命。可以设想,古人观察过因服食苦杏仁引起的死亡事件,不明原理,遂将责任归结为操作不当(未去皮尖),或者罕见状态(双仁)。择去双仁与去皮尖,对使用杏仁可能发生的氰化物中毒并没有影响,但为了方便去皮尖,杏仁需要在沸水中焯一下,杏仁中的苦杏仁酶部分失活,水解氰苷能力下降,也确实能降低中毒风险。麻黄则是另外一种情况。陶弘景提到麻黄药材在调剂中的技术要求:“用之折除节,节止汗故也;先煮一两沸,去上沫,沫令人烦。”即药材净制需要去节,煎煮需要掠去上沫。《雷公炮炙论》将不恰当调剂的后果笼统化:“凡使,去节并沫,若不尽,服之令人闷。”《证类本草》同州麻黄图毒性的认识短板
《诸病源候论》“解诸药毒候”条说:“凡药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这是对本草中药物毒性的标准定义,与现代毒理学(toxicology)将毒药(poison)定义为“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就能干扰正常生化过程或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永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基本一致。传统本草关于毒性的定义没有偏差,但是由于认知能力的局限,具体药物的毒性判断错谬百出。不能认识金石药物的毒性,早就受到诟病,近年备受关注的马兜铃酸肾毒性、何首乌肝毒性,亦是显例。古人有动物实验的设想,甚至有设置对照组的思路,但没有建立因果关系判断平台,没有数据搜集整理能力,通过简单观察、经验判断所获得的毒性知识非常不完整。古人记载的毒性反应往往直观性强,一般而言,用药以后,潜伏期短、效应剧烈、发生率高的毒性反应多数可以被记录。比如被标注为“有大毒”的礜石、钩吻、乌头、马钱子、鸩鸟等;与之相反,潜伏期长、效应相对弱、发生率低的毒性反应都有可能被忽略。不仅有毒物质的毒性不能准确认识,还有许多无毒的物质因错误认知被标注为有毒。一般而言,一旦被贴上“有毒”的标签,使用者避之犹不及,于是减少了通过实践去纠正的可能性。比如蜂蜜“反”葱的问题。《金匮要略》云:“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又说:“食蜜糖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这是所见最早的蜜葱食忌文献。《医心方》引《养生要集》云:“葱薤不可合食白蜜,伤人五脏。”又云:“食生葱啖蜜,变作腹痢,气壅如死。”《千金食治》引黄帝云:“食生葱即啖蜜,变作下利。食烧葱并啖蜜,壅气而死。”《食疗本草》云:“葱,切不可与蜜相和,食之促人气,杀人。”事实又如何呢?动物实验是用小白鼠做的,先蜜后葱、先葱后蜜、葱蜜同食,多蜜少葱、多葱少蜜、葱蜜等量,葱叶、葱白,大葱、小葱,总之一切可能性都考虑到了,也没有见到有确切的毒性反应发生;虑及人与动物的差异性,更有勇敢者“以身试葱蜜”,同样安然无恙。养蜂专家提出一种可能性的解释,或许真有人因同吃蜂蜜和生葱死掉,旁观者先入为主地觉得蜂蜜、生葱都不会有问题,于是直接将死亡原因认定为二者合用。可事实上,以有毒植物如乌头、雷公藤、狼毒、羊踯躅、胡蔓藤为蜜源获得的蜂蜜,仍含有原植物中的毒性物质,摄入过多,照样可引起死亡,这与吃葱与否,全无干系。可一旦被“经典”记载下来,既有文献的层叠累加,再加上民间的口耳相传,遂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念庵文集》书影简要讨论
古代史研究涉及本草知识,“科学”并不是必需,但若对具体本草问题进行价值判断,“科学评价”则无可回避。本草知识是古代药学经验的总结,如果以科学为衡量标准,则不仅要看到其中蕴含的“科学”成分,也不应讳言其中裹挟的“不科学”元素。没有接受过正规医学科学训练的研究人士,使用古代本草资料,往往难于把握“科学”尺度,可能发生过度解读,或认识不足。现代药理学研究,一定程度上可以提供帮助。举例结束本文。《资治通鉴》卷208记武三思遣周利用药杀袁恕己,原文说:“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掊地,爪甲殆尽,仍捶杀之。”按照这一描述,似乎袁恕己并不死于野葛中毒,其能耐受野葛的原因乃是服丹药(黄金)的缘故。按,野葛如胡三省注,即是马钱科植物胡蔓藤Gelsemium elegans,毒性成分是一系列生物碱,抑制延脑呼吸中枢是最主要的致死原因。根据法医学的报告,胡蔓藤致死量存在个体差异,死亡多发生在染毒以后数小时。所以,袁恕己被迫饮下野葛汁数升,没有如周利用所愿,立即死亡,于是更加杖捶致死,这并不意味着袁恕己真的能够“耐毒”。(摘自高晞、【荷】何安娜主编《本草环球记——5世纪以来全球市场上的药物、贸易与健康知识生产》,中华书局2023年9月出版)扫码购买【主编高晞老师签名钤印】本草环球记——5世纪以来全球市场上的药物、贸易与健康知识生产(统筹:一北;编辑:旋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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